2008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于9月13-14日进行。为做好本次PETS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招考院PETS考试考务规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前准备
(一)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1.全市考试工作在市招考委领导下,由市招考办负责组织,考点考试工作由考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形成市招考委领导下的组织领导体系。
2.省派检查组负责检查指导我市考试工作。市招考办派检查员协助省检查员开展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各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
3.考点应落实国家教育考试在考点学校的“一把手工程”位置,由市招考委、市教育局聘任的主考成立考点领导小组,包括副主考1-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本科(或以上)学历英语骨干教师,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保卫组、保密组、宣传组、后勤组和医务室等机构,负责做好考试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各组职责见附件)。考试期间主考要在考点全面指挥考试。各类人员应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各考点要认真学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工作手册》特别突出加强《笔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范》、《笔试监考工作人员守则》、《口试工作要点及操作规范》、《口试工作人员守则》等内容的学习,按有关标准的要求做好考点考场工作。
5.各考点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两关”(考生入场检查关、考生身份核对关)、“四制”(岗位责任制、试卷装订验收制、每场考试总结制、监考人员操作规范制)“六个环节”(考前准备、考前培训、试题取送、试卷拆发、监考过程、试卷装订)。
6.考点应于考前制定本考点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手册),发给工作人员,做到人手一册,并于考前报市招考办一份。
(二)训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
1. 监考人员的选聘
每个考场配备二名监考人员,每5个考场配备一名考务检查员,工作人员根据考场数适当配备。每个楼层要有1-2名流动监考员(流动监考员可以由考务检查员承担)
监考人员、考务检查员、工作人员必须由考点主考严格选聘,履行职责,稳定队伍,坚持选“精兵良将”的原则,选调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大公无私、工作认真的教师担任。
2. 监考人员的培训
考试前一天,各考点要按规定对监考人员、考务检查员、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各考点培训要从师德和监考规范两方面加强监考教师培训。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增强责任心,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监考和考务工作。要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工作手册》、《青岛市2008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意见》等文件为根本依据,使全体监考工作人员明确职责,熟练掌握规定和纪律,规范操作,严密程序。训练中应从严、从难,做到“五交待”、“一演示”,即交待考试信号和要求;交待每场考试的工作程序(从考生入场直到装订密封试卷);交待二位监考员的工作分工;交待试题、试卷的拆、装、封等技术要领;交待违纪、作弊的判定和处理方法。最后进行演示。培训结束后要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考核,做到合格上岗。要坚持不参加培训不准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
3. 发给监考、工作人员工作证。任何人员不佩戴工作标志不得参与考试组织工作。
(三)考点考场布置
1.考点要求
①考点内应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垃圾,无噪音干扰。
②考点大门上方需要悬挂内容统一的横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XX考点”。考点大门两侧要插挂彩旗。创造严肃、规范、热情、亲切的考试氛围。
③考点醒目处要设两块宣传栏,宣传栏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块:《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考点平面图》;
第二块:《PETS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守则》(笔试、口试)
④考点显要位置(传达室门口或者大楼正门一侧)要设置“考试举报箱”。
⑤考场所在大楼四周3-5米处要设置警戒线。警戒线内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保证没有外人进入。考试结束后,巡查人员必须立即对退场考生和无关人员进行疏导,保证警戒线内秩序。
⑥考点门口要有考务组人员挂牌值勤,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和管理。考试期间,禁止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点和警戒线内。各级检查人员、新闻记者等必须持有相关的证件和青岛市招考办介绍信或者有青岛市招考办工作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所在楼房要实行严格管理,保持优良环境和卫生,保持楼内肃静,要安排专人在楼房入口执勤,负责对出入考生进行疏导,对违规考生和干扰考试的人员进行干预和处理。
⑦考点应设置考点办公室、考生询问处、广播站、饮水处、墨水供应处、接待室和看车处以及必要的服务设施,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服务。考点内各场所及设施要都要有明确的标识,特别是卫生间、安全出口、楼层等。
⑧考点的广播线路、通讯设备应保持良好;考试期间要保证供电。考点需准备铁铃或哨子,以防突然停电。
⑨考点对于前来熟悉考点考场的考生,考点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和解答,对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回答。
2.考场要求
①考场门窗完好、门锁齐全、整洁,光线充足,能保证考试需要。
②考场内要“四清理”,即清理桌面、桌洞、地面和黑板,无纸屑杂物。考场内除该考试必备的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和字迹。考场内应清洁、安全、采光良好。考点内要安排专人每场考试结束后进行卫生清扫,特别注意清扫操场和楼内考生遗弃的各种纸张、垃圾。考点厕所要保持清洁。
③根据下发的考点考场安排表安排考场。
④每个考场门口配备标志牌或张贴标志,A3幅面,书写内容为:
2008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XX考点 笔试(口试)
XX级 第XX考场 |
⑤考点各楼层应有明显标志。注明楼层数和考场起止数。
⑥笔试考场:考场内设三十套课桌椅,桌面平整,桌凳高低搭配合理,应单人、单桌、单行排列,桌洞朝前。课桌前后距离一般不得小于80厘米;
讲台前设一张讲桌,供监考使用,在黑板的右下方安排考生“物品放置处”;
每个考场内,考试座号一律自一起至三十止,摆放座号牌,排列顺序采用“M”方式。座号牌一律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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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存放处
讲 台
前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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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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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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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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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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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8 |
1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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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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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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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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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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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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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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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9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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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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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考场不得设在相邻房间或同一楼层(用耳机进行听力考试的可以除外)。
电源及放音设备、屏蔽设备能正常工作。
⑦口试考场:口试需要设考场和候考试。其中,候考室是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报到、学习考试纪律、领取并填涂《口试卡》的地方,同时还是考生进入考场前休息、等候的地方;考场是用于与考生面对口试教师,接受口语测试的地方。
考场(含候考室)要安全、安静、通风、采光良好;一级每场50人,二级每场40人,三级每场40人,四级每场30人。
设置考场一定要考虑到考生在考点内只能是“单向行进”。即考生的行进路线只能是:候考室—考场—考点外,不能逆向行进。
3.考务室要求
各考点要设考务室,组织安排试题分发、试卷装订。每考场配备拆封试题、装订试卷所需考试工具包,装有针、线、小刀、锥子、夹子等。有特殊要求的考场应按要求备齐规定物品。要做到每个考场有固定的足够的工作位置,标识清楚,防止试卷装订过程的混乱。
4.省、市检查员和工作人员于考前检查考点考场布置情况。
(四)接待工作
1.市招考办要有专人负责接待省检查员,按规定安排他们的工作和食宿。
2.考点应主动向各级检查员汇报考试准备工作,并请他们检查指导,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搞好考试工作。
3.考点应提前做好外借口试考官监考费发放准备工作。本考点口试全部结束后,考官签字领取。
(五)考试用设备调试及管理
1.考点应于9月11日前完成电源、备用电源、听力播放设备、备用播放设备、考试信号发布设备、无线屏蔽设备的检修和调试工作,并向市招考办自考处报告准备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2.考点应设专人负责值守考试用电源及听力播放设备,并制定应急预案。
(六)领取、管理试题
1.试题保管
试题在考前是国家的绝密材料,其领取、运送、管理要严肃认真,谨慎细致,绝对保密。各考点要选派政治上可靠,工作认真的党员干部任保密员,人员不少于2人(不含司机)。领取和运送试题、试卷必须派专车,全封闭型,车况良好,途中运送人员不得离开试题,不准搭载他人,不准办理其他任何事宜。要确保行车安全,准时往返。要采取切实的措施,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开考前,除保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试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试卷到达考点直接进入考务室,至开考前始终保持保密状态,封存在铁柜中,由两名保密员看守,开考前,由两位保密人员当众启封打开铁柜,考务人员方可发放试卷。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拿出考场,不得将试题内容向外界传递。考试结束后,试卷仍然要按照保密要求存入铁柜,密封后送回市招考办。如发生泄密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同时报市招考办,并迅速查明原因,对违反纪律或营私舞弊造成泄密事故者要依法惩办。
2.领送题地点: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鄱阳湖路5号甲)保密室。保密室电话:85786256
3.领题时间
上午:6:30—7:30
中午:12:00-13:00
各考点每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试卷送回市招考办,试卷不得在考点停留。上午试卷交接后,立即领取下午的试卷。
4.领题要求:每次领题各考点人员要持考点介绍信、“试卷袋数统计表”。领题时要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当场认真清点,仔细核对试卷袋的考试级别、试卷数量、考试时间是否与试卷袋数统计表一致,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试卷清点清楚后,必须将试卷装入带锁的铁箱内,当场锁好,贴好封条,装入封闭车内。严禁酒后领题。
5.各考点要认真组织好每场考试的试卷交接工作,按照考场安排表进行试卷发放。要坚决杜绝随意领取试卷。
6.考试试卷
①笔试卷
分大袋(32份卷)和小袋(5份卷),大袋含2份备用卷,小袋不含备用卷。备用卷为小袋(5份卷)。无论大袋、小袋、备用卷均配有磁带一合(采用集中播放录音者除外)。
一级—四级每袋内配有相当数量的答题卡1和答题卡2各一袋、考场记录单、缺考登记卡和答题卡2包头纸各一张、红色密封条三张。
②口试卷
一级—四级每袋内均有试卷一份、缺考登记卡1张、红色密封条两张、口试卡一小袋。口试卡袋中口试卡数量为,一级55张,二级、三级45张,四级35张。
任何试卷袋启封后均须先核对袋内试卷的科目、数量及其他考试材料与规定是否一致。
红色密封条仅用于密封试卷袋、答题卡袋、口试卡袋,不得用于密封包头纸。
二、考试
(一)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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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级别 |
9月13日(星期六) |
9月14日(星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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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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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8:45入场
9:00 开考 |
1:30入场
2:00 开考 |
8:30 入场
9:00 开考 |
1:30 入场
2:00 开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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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S-1 |
笔试(含听力)
90分钟
10:30 结束 |
口试(50人/场)
8分钟/2考生 |
同左 |
同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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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S-2 |
笔试(含听力)
120分钟
11:00 结束 |
口试(40人/场)
10分钟/2考生 |
同左 |
同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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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S-3 |
笔试(含听力)
120分钟
11:00 结束 |
口试(40人/场)
10分钟/2考生 |
同左 |
同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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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S-4 |
笔试(含听力)
140分钟
11:20 结束 |
口试(30人/场)
12分钟/2考生 |
同左 |
同左 |
每场考试发布信号必须准确。停电状态下,考点可以使用哨子和铁铃。
(二)考试实施
1.每个考场两名监考员,共同做好整个监考工作。按监考工作实施程序,将两名监考员分为甲、乙,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2.考试前一天下午:认真做好检查清理考场工作。甲监考员检查内容包括考场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单人、单桌、单行、桌洞朝前;考场门口张贴的考场编号是否有误,考生座号摆放是否正确;考桌、黑板、墙壁、地面是否留有与考试有关的纸张、字样。乙监考员检查监考用具(如:针、线、锥子、小刀等)是否备齐;考场门锁、钥匙是否完好,“考场标志牌”是否完好,内容是否正确。
3.考试过程:《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工作手册》按考场数配发。监考人员严格按《笔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口试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开考前各个程序的实施,有条件的考点可利用学校的有线广播统一指挥进行,开考后不再使用有线广播指挥。
4.听力考试时须关闭无线屏蔽设备,以免干扰。听力结束后方可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