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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开具2008年司法考试自考学历证明


凡是2008年上半年办理自考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参加2008年全省司法考试,需要开具学历证明的,请于200872-3日到市招考办自考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张一寸彩照。

青岛市招考办

2008-6-20

来源: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作者: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发表日期:2008年6月20日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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